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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实施方案核准书(2013)75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05日  点击率:

         二、招标实施方案核准书

 

项目名称

桐坪镇二十公桩街道及睦塘村立面改造

招标单位(项目法人)

吉安县桐坪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胡先生

核准书编号

吉县发改核字[2013]75

招标

实施

方案

核准

意见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3号令、5号令、9号令、和3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桐坪镇二十公桩街道及睦塘村立面改造招标实施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立面改造及店招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总投资214万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资格:叁级以上(含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企业。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城乡建设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为:审定招标文件,审定投标单位的资质,监督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托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F236002265)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

六、其它:

1、建设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我委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抄送

县监察局、检察院、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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