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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2011年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6日  点击率:

吉安县2011年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

企业安全隐患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形势的安全平稳。

二、工作目标

(一)督促危化企业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除管理长效机制,一般隐患得到全面治理,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企业事故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逐步建立企业自查与安监部门隐患排查的良性机制;

(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治理范围

1、所有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新建化工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3、企业内部和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

四、治理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环节。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以及审查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高温油泵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热紧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4、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5、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企业厂区内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8、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取证情况;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1、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以及演练情况,应急器材配备情况,与当地大型企业、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合作关系情况。

12、企业原材料及产品出入库及发货运输登记管理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重点是经营化学品和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站、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安全生产(充装)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的落实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埋地油罐、充装车辆、气瓶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装卸软管水压试验情况,液化气体充装站防超装措施落实情况;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在液化气体充装环节的落实情况;站内外安全距离。

五、步骤安排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20119月中旬开始到2011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915日至9月底)

按照方案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记录表》开展企业自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治理。930日前,将本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自查情况书面报县安监局。

(二)检查指导阶段(101日至1020日)

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情况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记录表》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三)迎接市局和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阶段(1021日至1120日)

市局和省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叉检查,主要检查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到位,并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四)总结提高阶段(1121日至1130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1130日前报县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依靠和发动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表扬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除管理长效机制。

 

 

 

 

吉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隐患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市安监局

  送:县石油公司、县建设局

吉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6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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