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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0日  点击率:

吉安县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市安监管字〔20111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持续强化安全培训在预防生产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

二、整治范围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重点

1.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的问题。

2.不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培训制度的问题。

3.不按规定设立安全培训专项经费或者专项经费投入不 足的问题。

4.“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无证上岗的问题。

5.其他从业人员未组织开展岗前安全培训的问题。

6.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或者安全培训档案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7.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20日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对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制定深化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防止问题重复发生。自查自纠书面材料于20111031日前上报县安监局,联系人:肖茂根,电话:0796-8441007,邮箱:jaxsafety@163.com

(二)重点督查阶段(1015日至1025日)。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对部分单位培训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迎接检查阶段(10月中下旬)。做好迎接省局、市局组织的交叉检查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1月)。各生产经营单位针对交叉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整治。整治总结材料于201111月底以前报县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坚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布置,保证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注重整治实效。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检查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要将安全培训专项整治检查与当前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明确治理重点,尤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真查真纠,严防走过场。

(三)认真总结报告。对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整理汇总,做出定性的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检查材料。

 

 

 

吉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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