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3日 点击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精神,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22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吉府发〔2008〕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一)深刻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意义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创新吉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科普队伍、科普阵地和科普手段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县科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科普设施、经费等资源分布不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公民对于基本科学知识了解程度相对较低,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比较欠缺,城乡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较大,公民科学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认真贯彻和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加强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使广大公民共享科技成果,对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要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我县“率先实现新跨越,进入全省先进县”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普及工作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和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推进建设新吉安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指导方针: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工作目标:按照全省的达标要求,到2010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到2020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蓬勃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形成完整的体系,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
(三)明确主要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十一五”期间,根据《科学素质纲要》明确的四大重点人群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各自工作的实施。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突出抓住重点人群行动,认真组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
(四)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重点
1、在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育不同阶段,制订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的评价机制。
2、针对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广泛开展课外、校外科技兴趣活动,组织好“校园科技节”、“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等科学实践活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境内外科技交流活动,增强他们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开展面向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使他们掌握1—2门农业生产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培养成为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生力军。
4、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健全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长效机制。重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创建活动,运用多种方法促进家庭教育全面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发挥图书馆、学校、实验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等实践基地的作用,定期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学教育活动,拓宽中小学生知识面和锻炼实践能力。
5、繁荣少儿科普创作事业。文化广播电视部门要精心策划选题,创作并积极推出一批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未成年人读物和视听产品,并加大科技传播普及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由县教育局、县科协、团县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文广局、县妇联为责任单位。
(五)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以推动农村科普示范工程和提升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
1、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经常性、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农村科技教育与实用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以党校、农村科技致富函授大学培训点、科普学校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重点的培训网络。全县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接受不少于1次的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并要分期分批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
3、进一步实施农村科技致富“十百千”示范工程。各乡镇每年各创建一个科普示范村,打造一批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的先进村级党组织,做大做强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带动能力强、服务农民的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推进“三培两带”活动,培养一批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农民科普致富。
4、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之春(夏、秋、冬)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的能力,增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设生态家园的意识,帮助农民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遵纪守法、反对愚昧的新风气,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5、结合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农村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到2010年,实现全县1/3的乡镇成为全县科普示范村,要求乡镇建有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配备科普员;村村要建有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配有科普员,有效推动全县行政村开展科普设施建设活动。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结合实施“科普惠农计划”,奖补、表彰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先进科普示范基地及科普带头人。
6、充分发挥农村科普网络和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培育和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使之成为当地产业发展骨干,逐渐使全县农民加入到各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抓好乡镇科协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大使”、科普示范基地、农函大培训点和农技协作用,为广大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为专业户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由县农业局、县委组织部、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广局、团县委、县妇联为责任单位。
(六)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提高再就业能力为重点
1、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把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井冈山精神的主题内容融入“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专家咨询、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科普活动,推动社区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氛围。通过创新社区科普活动的机制和方式,提高活动的实际效果,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2、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宣传,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学校、居民学校的作用,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活动。
3、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加强科普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乡镇、社区、居委会的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建立社区科普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5、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以及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城镇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同时,加强企业职工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工作力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6、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
7、围绕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型、复合型和知识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合理的劳动者比例格局,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为责任部门。
(七)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科技意识和科学决策水平为重点
1、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2、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其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3、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将我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党校的教学计划。
4、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公务员录用考试时,要把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列入考试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5、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每年有针对性地面向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组织1-2场次的科普报告会。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党校、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为责任单位。
三、推进基础工程建设,确保《科学素质纲要》顺利实施
(八)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以促进科学教育课程发展和增强培训功能为重点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尤其重视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深化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
3、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认真办好一所职业教育中心,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改进传统教材的编写模式,同时改进教学方法,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
4、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同时,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为责任单位。
(九)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以繁荣科普创作和搭建科普资源服务平台为重点
1、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团体和人员参与科普创作、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2、建立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传导机制。集成社会已有的科普作品和科普信息资源,搭建提供科普挂图、科普报告、科普教育资料等共享和交流的科普信息资源平台,为公众提供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资源共享范围。
由县科协、县科技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为责任单位。
(十)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以提高科技传播力度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为重点
1、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报刊、广播、电视要有并办好科学宣传栏(节)目,进一步提高栏(节)目质量。
2、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科普文化市场,推动我县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
3、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报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为责任单位。
(十一)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以加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科普教育功能为重点
1、各地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我县将逐步建成一个以举办科技展教等活动为主要功能,规模适度、内容较丰富并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技馆。
2、加大基层公共科普设施建设的力度,在城乡社区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站),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到2010年,全县50%以上的城镇社区要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1座科普画廊等。我县要配备科普宣传车(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城乡社区、学校和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3、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地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县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技馆。
由县科协、县科技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报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为责任单位。
四、强化监测评估体系,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全面实施
(十二)加强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以落实措施、组建队伍和建立体系为着力点
1、开展科普事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政策的专题调研和科普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省内外学术交流。
2、依托我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支持科技工作者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根据科普事业发展需求,为科普事业培养适用人才。
3、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民科技培训、企业技术培训和技术创新成果推广,鼓励、扶持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投身于科普创作。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长,并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4、按照《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开展全县科普统计工作,掌握科普资源概况和配置状况,为政府科普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由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为责任单位。
(十三)坚持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在2010年底以前分四阶段实施《科学素质纲要》
1、启动实施阶段
——各级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
——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牵头部门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组织实施;
——落实政策、投入等相关保障措施;
——开展动员宣传;
——研究监测评估。
2、重点推进阶段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建设等相关保障措施;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
——开展监测评估。
3、全面发展阶段
——继续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逐步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建设;
——开展中期评估,并组织表彰。
4、评估总结阶段
——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进行表彰和奖励;
——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县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全县实施工作由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订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政府推动
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实施工作实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实施步骤,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提供必要条件,加强指导督查,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有关途径和方法。
各乡镇要明确本地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任务,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十六)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合理确定实施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全省全市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十七)检查监督,推动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
(十八)经费投入,提供保障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十九)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加强《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发挥大众媒体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公民作为科学素质建设参与主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