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妇发01号文开展巾帼示范村等先进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3日 点击率:
吉县妇发[2012]01号
关于开展 “和谐家庭”、“巾帼示范村”和“双学双比”女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宣传表彰一批和谐家庭、巾帼示范村和优秀妇女典型,激励广大妇女营造家庭和谐,建设美丽乡村,为实现“三个加快、三个率先”,建设秀美幸福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我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和谐家庭”、“巾帼示范村”和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和谐家庭创评条件
1、平安家庭:学法懂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勤劳致富讲奉献,创富裕之家;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2、学习型家庭:崇尚科学树新风,创文明之家;热爱学习高素质,创学习之家。
3、绿色环保家庭:保护环境重环保,创绿色之家;提倡节约惜资源,创节约之家。
4、孝老爱亲家庭:男女平等互尊重,创和睦之家;尊老爱幼浓亲情,创关爱之家。
二、巾帼示范村创评条件
1、村“两委”重视。领导班子有女性,创建活动有措施和计划,有载体和阵地,有指导和服务,为农村妇女开展科技致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2、80%以上农村妇女劳动力普遍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
3、90%的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业或非农产业生产劳动,至少有1个在当地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地、妇女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中妇女占40%以上。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经济,农村妇女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
4、积极组织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返乡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发动妇女参与农产品或非农产业加工。
5、引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沼气建设、“清洁家园巾帼先行”和“节能环保行动”等活动。
6、组织农村家庭积极开展“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平安家庭”达到95%,实现无失辍学儿童,无侵害妇女土地、山林等权益,贫困妇女得到救助的要求。
7、坚持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等现代文明观念蔚然成风,加强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和设施建设,妇女生产生活方式科学、健康、文明。
8、村妇代会达到“五好”标准,即班子协作好、阵地建设好、制度落实好、带领致富好、服务群众好。
三、“双学双比”女能手创评条件
1、成绩突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在增收致富、创业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2、带动性强。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带动农村妇女共同致富。
3、信誉度高。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强。
4、热心公益。扶弱帮困、团结邻里,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四、推荐名额
各乡镇择优推荐1个“巾帼示范村”、1个“双学双比”女能手、1户“和谐家庭”。推荐的“和谐家庭”分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和孝老爱亲家庭四种类型。曾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家庭此次不再推荐。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接通知后,要大力发动,仔细摸底,深入调查,把名副其实的新典型推荐上来,使之真正成为构建和谐平安庐陵的楷模。请认真填好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上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于
2、各地要结合此次评选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乡镇创评表彰活动。
附件1:吉安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2:吉安县“巾帼示范村”申报表
3:吉安县“双学双比”女能手申报表
吉安县妇女联合会
主题词:“和谐家庭”等 评选活动 通知
县政府副县长夏经智
附件1:
吉安县“和谐家庭”申报表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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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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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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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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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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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
县
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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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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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吉安县“巾帼示范村”申报表
村委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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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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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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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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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
县
妇联
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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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吉安县“双学双比”女能手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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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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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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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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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
县
妇联
意见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