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安县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8日 点击率:
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
吉办字〔2014〕31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安县开展省级森林城市
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县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安县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生态县活动(以下简称创森)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 “创森”标准、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立县为理念,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绿色吉安、美丽吉安、幸福吉安为目标,以发展城市森林资源、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大力弘扬城市生态文明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我县“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着力把我县打造成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建立布局合理、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城乡绿化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城区森林化、城郊林网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带化、乡村林果化,森林与自然、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生态旅游与城市建设相交融,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和超过省级森林城市标准,顺利通过考核和验收,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主要指标的目标确定为:
1.规划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
2.规划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以上;
3.建成区乔木绿地率27%以上;
4.建成区绿地率32%以上;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以上;
6.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7.建成区平均每
8.建成区人均乔木株数3.5株以上(胸径
9.主干道行道树行数4排(胸径
10.建成区绿化植物种类350种以上,其中乔木种类80种以上;
11.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比例85%以上;
12.城市森林自然度达0.7;
13.规划区内森林公园数量2个;
14.规划区内湿地公园数量1个;
15.主要通道和干渠可绿化地段绿化率达100%;
16.加强森林城市创建的组织领导,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市民对创建活动知晓率和支持率达90%以上。
三、具体建设任务
(一)大力发展社会林业,全面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广泛动员全社会发展林业、投资林业,为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在财政政策、支农项目上倾斜林业。确保省下达的人工造林面积3.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森林抚育9万亩和井冈蜜柚2.3万亩、高产油茶3000亩、花卉苗木2000亩、楠木8000亩的计划任务圆满完成,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生态功能逐步增强。
(二)围绕“城市森林”建设,全力推进城区绿化改造提升。根据城市森林生态建设的需求,结合城区现有的森林生态现状,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布局,充分考虑森林在生态、环保、景观、游憩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绿色城市空间。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好以下城市绿化重点工程项目:
1.公园。一是全面实施月亮湾森林公园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102亩,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绿化投资70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45亩,乔木绿化面积35亩,新栽香樟、桂花等乔木3000株,达到省级森林公园标准。二是全面启动省级西龙山森林公园建设。完成西龙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完成规划区内界址落界,建立标志牌,补植补造常绿阔叶树种,修建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明晰林地权属,签订林地使用补偿协议。三是实施君山湖湿地公园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亿元,分二期实施,一期龙湖公园已于2009年底完成,二期君山湖库区只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至今未完成总体规划。要尽快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总体规划报省湿地中心批准,并按规划组织实施绿化工程,确保绿化面积、树种、规格、规划设计标准达到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标准。
2.街道。对未达标的街道要进行补植补造,确保所有的老城区主干道栽植
3.空地。天祥公园二期按城市园林景观标准进行打造,使整个公园乔木绿地面积达到400亩,绿化乔木4万株。天祥公园周边的小空地按街旁绿地进行绿化,栽植高大常绿绿化乔木及花灌木。
4.主干道。对庐陵大道吉安县西入口进行全面打造提升,主干道栽植2行
5.居民区。对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全面实行绿化达标。对已达标的单位小区要不断提高绿化养护水平,扩大绿化面积;对未达标的单位小区要进行科学规划,实行补植增绿,全面提升绿地面积,确保绿地指标达标。
6.创建区。积极开展森林单位、森林社区、森林校园、森林小区、森林街道的创建工作。对符合创建条件的要积极申报,对不达标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提高,逐步达到“创森”标准。今年要完成吉安高新区创建森林园区,庐陵大道创建森林街道,县消防大队创建森林营区的任务。
7.工业园区。吉安高新区管委会要对凤凰工业园主道栽植
8.乡镇。规划区范围的敦厚、永和、凤凰、横江要积极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其中今年永和镇要完成森林乡镇创建达标,敦厚镇的金家村、永和镇锦源4组、凤凰镇田心村要完成森林村庄创建达标。
(三)打造绿色生态廊道,提升江河水系防护功能。抓好京九铁路、吉衡铁路、赣粤高速、武吉高速、井泰高速、吉莲高速、105国道等重要交通干道通道绿化的补植补造和管护工作,提升通道绿化水平,巩固绿化成果,对不达标的省道要进行补植补造,全面提升,尤其是吉新线、万白线,要重点进行打造提升。同时对江河两岸的沙洲及裸露的荒滩荒地,要及时补植耐水耐湿绿化树种,对道路沿线、江河两岸的森林植被进行特殊保护,严禁采伐、采脂、采石等行为,并纳入公益林、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管护范围,确保道路、水系绿化率达到100%。
(四)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抓好生态文化建设。一是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创森”的积极意义,大力弘扬生态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全民“创森”意识,使更多的人支持“创森”,参与“创森”,为“创森”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市民知晓度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章立制。要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制度,在县城建设一个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影像标本齐全的森林(湿地)博物馆,为市民传播生态文化教育。同时不定期开展宣讲、咨询、发放宣传册为内容的生态科普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森林生态文化。三是活动宣传。开展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演讲、征文、摄影活动,丰富生态文化内涵,提高生态文化宣传效果。四是全民参与。组织各社会群体、民间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捐、认种、认养、认管”活动,倡导爱绿护绿社会公德,鼓励全民开展“三八纪念林”、“结婚纪念林”、“青年林”、“民兵林”等植树活动,持之以恒地坚持春节团拜植树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植绿、增绿、爱绿活动,为“创建”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五是普及文化。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平台,建设以名木古树保护、树木标识、生态文化宣传、生态历史文化传说、森林(湿地)基本常识、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成果等为内容的森林生态科普基地,让更多的人了解森林文化,热爱森林文化。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创森”工作机构
成立吉安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李克坚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巍,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王汉光,副县长胡顺昌,副调研员肖春元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彭邦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从县林业、建设、城管、宣传、电视台、报社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森”日常工作事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创森”工作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期间,必须把“创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服从服务“创森”大局,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到位。各部门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林业局:负责“创森”日常工作事务。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组织编制森林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评审,督促检查“创森”工作进度;开展森林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绿化提升工程及西龙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收集和建立相关档案材料;组织辖区的名木古树调查。
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城市规划和建设;配合搞好总体规划设计;搞好城区专项设计,落实城区造林绿化以及各项生态文化建设场所;在吉安县城市展示馆内增加森林(湿地)博物馆的相关内容;搞好城区绿化;提供城市绿化技术指导。具体负责月亮湾森林公园、天祥公园二期、君山湖湿地公园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庐陵大道森林街道创建。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城区绿化的总体规划,做好园区绿地配置,组织园区内单位、企业造林绿化工作。
报社、电视台:负责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激励全县人民投身造林绿化,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创建活动,并在高速公路两侧及主要出路口建设“创森”固定宣传牌。
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围绕创建活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扶持,加强项目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努力筹措资金,为“创森”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加强“创森”工作的跟踪督查,监督资金使用,对“创森”工作不力进行问责。
城管局:按照龙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具体负责龙湖公园绿化提升及管护。
城投公司:具体负责城北新区路网、水渠绿化工程项目的实施。
公路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所有国、省道以及省管县道绿化提升,重点打造吉新、万白公路。
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辖区内所有县道绿化及乡道绿化规划,重点打造凤高线、新敦锦线、梅塘线。
房管局:负责督促指导有物业企业管理的未达标小区进行绿化提升。
新村办: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森林村庄”创建和村庄绿化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各项建设任务,抓好绿化用地、经营主体的落实,切实做好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的创建及村庄绿化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下属单位)、省市直驻县单位均要按照全县统一规划积极配合创森工作,按时提供“创森”相关数据、资料,要切实做好单位庭院“森林化”专项规划,全面完成本单位的绿化工作。
(三)保障“创森”经费,落实“创森”责任追究
森林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确保“创森”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创建期间,县财政要切实保障“创森”活动的规划、日常管理、宣传等资金,将“创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据实拨付。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为我县“创森”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要加大对“创森”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森”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圆满地完成“创森”任务。对在“创森”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创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江西省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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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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