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到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投诉中心 >>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干事作风整治 >> 正文

转发省纪委《关于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 日  点击率:

吉县府字〔2013〕31号

 

 

 

 

 

 

 

吉县纪字〔201514

 

 

转发省纪委《关于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省纪委《关于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决查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问题,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并以此为反面教材,搞好警示教育,将此通报传达到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基层党员干部。

 

                              中共吉安县纪委

                              201547


 

江西省发电

发电单位   中共江西省纪委              签批盖章

等级 特急 ·明电 赣纪字〔20159        赣机发1953

 

关于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省直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但从近期查处的基层腐败案件和信访投诉举报看,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重视基层风气问题,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对随意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处事不公、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省委书记强卫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并对典型案例盯住不放。

各级党委、纪委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决查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问题,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要紧盯基层腐败和“四风”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涉农补贴、征地补偿、住房保障、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案件,坚决惩治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行为,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漂浮、为官不为、处事不公、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的问题,要注重源头防范,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促进基层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请将此通报传达到全省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基层党员干部,并以此为反面教材,搞好警示教育。

 

附件: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中共江西省纪委

201543

附件:

7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南昌县莲塘镇原副科级干部、墨山村党总支原书记徐水金等人贪污案。经查,20089月至20105月,徐水金和墨山村委会原主任姚公元、邓定标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10套安置房,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45.41万元。20147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徐水金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姚公元有期徒刑七年,判处邓定标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10套安置房和徐水金违法所得4.76万元上缴国库。经南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水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分别给予姚公元、邓定标开除党籍处分。

莲花县良坊镇民政所原所长朱娟凤贪污案。经查,20123月,朱娟凤侵吞以他人名义申报的倒房重建资金1.4万元;201210月至20134月,朱娟凤先后两次侵吞县财政局划拨给乡镇敬老院的财政资金共计1万元。20149月,莲花县法院判决朱娟凤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经莲花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撤销朱娟凤良坊镇民政所所长职务(降低一个岗位等级、两个薪级级别工资)。

永丰县石马镇林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邱会来等人贪污案。经查,201212月,邱会来和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沈昌琼、原委员郭兆发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地质灾害移民建房户好处费1.92万元,并私分其中的1.55万元;20131月,合伙私分国家地质灾害避灾移民建房补助款6万元。201411月,永丰县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邱会来、沈昌琼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郭兆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经永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邱会来、沈昌琼、郭兆发三人开除党籍处分。

九江市庐山区五里街道办事处工会原主席沈志云受贿案。经查,20118月至9月,沈志云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担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帮助南湖村村民小组长吴某某将属于集体资产的仓库以个人名义签订征收协议,并虚构附属物及装修骗取补偿款,帮助八里村拆迁户吴某某多分配购房指标,先后三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万元。20144月,庐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沈志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经庐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庐山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沈志云开除党籍处分。

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新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声红索取和收受财物案。经查,20117月至20143月,张声红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及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补助手续过程中,先后索取和收受14名村民财物共计4.66万元。经南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声红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抚州市高新区城西街道南关居委会党支部原副书记、原主任陈荣辉等人违规审批集体宅基地案。经查,20089月至20127月,陈荣辉和南关居委会民兵营长陈裕辉、牛角湾二组组长陈福辉在负责协助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违规为陈某某等10人(其中2人为其亲属)办理审批建房手续,造成集体宅基地严重流失。经抚州市高新区城西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陈荣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分别给予陈裕辉、陈福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抚州市高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城西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求敏(挂点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城西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吴国员进行诫勉谈话。

弋阳县南岩镇栗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志有违反财经纪律等案。经查,20107月,汪志有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和分管财务的村主任审批,擅自从村委会财务借款6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20081月至20148月,村委会非法出让集体土地做墓地,取得非法收入39.2万元,纳入村财务作为集体资金使用;20121月至20142月,村委会严重违反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接待费用高达40.43万元。经弋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汪志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中共吉安县纪委办公室                      201547日印发

 

吉安县投诉中心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