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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11日  点击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发〔20098号)和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县效能发〔20091号)的要求和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促进行政执法机关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已公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基础上,通过梳理行政处罚依据、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途径,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确保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施范围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已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行政执法部门: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档案局、县经贸委、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稽征所、县药监局、县邮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人口和计生委、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烟草专卖局、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民宗局等45个部门。

  上述部门均应含所辖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下属单位。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目前,省直部门已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本系统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标准和适用规则。各执法部门的处罚标准和适用规则自收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之日起执行,不再另设标准。并按下列步骤做好有关工作:

  (一)公布行政处罚项目及处罚标准(320331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照本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对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目录。同时,对照省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细化标准进行认真核查对接,以确定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的新处罚标准。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应在3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习培训新处罚标准(41415

  行政处罚项目新的处罚标准确定后,行政执法部门要以熟知新的执法标准为重点,组织本部门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他们执行新处罚标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保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执行的相关机制(4161031

  1、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度。除简易程序外,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罚建议报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建立说明理由和告知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3、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没有告知听证权利或者没有依法组织听证以及违反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4、建立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以及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实施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裁量结果除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5、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每个阶段的执法工作重点,对突出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6、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送同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制度。

  7、建立定期评估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效果制度。

  8、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组织考核阶段(1211215

  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内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合理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实施行政处罚不但要合法、更要合理,实施处罚不但是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权力、更是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责任的观念,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县政府法制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法律和技术问题。

  (二)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放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认识和把握,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政务公开、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以增强工作的整体效果。要加强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了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议。

  (三)适时评估,同步更新。各行政处罚实施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和协调。要适时对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标准或其他方面的制度进行评估。同时,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调整和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要及时了解,同步更新。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调阅行政执法案卷等各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制度。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行政处罚自收裁量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或者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要追究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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