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集中整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8日 点击率:
关于做好“集中整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中整治”联席会议重点成员单位:
10月中旬,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做好集中整治问题查摆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赣纪字〔2016〕60号);11月上旬,市“集中整治”办组织召开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我县按照要求,将查找问题阶段时间延长至
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公开。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等平台的作用,全面公开、公示集中整治工作有关要求、信访举报渠道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的信息,提高基层干群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知晓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通过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按照赣纪字〔2016〕60号文件要求过好党内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重点解决查找问题蜻蜓点水、避实就虚、一团和气等问题;各级党委要派出专人督促和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从严从实查找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同时要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主题,至少打造1到2个工作样板点,进而再起到层层铺开、以点带面、共同提高的效果。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将案件查处贯穿整治全过程,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市县交办、“集中整治”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严查快结,确保19个乡镇年内各要查处1起以上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同时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是切实推进配套措施。相关重点成员单位要紧盯粮食种植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等资金密集型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截留挪用、损公肥已等深层次问题,做到责任落实再加压、人力物力再加码、查纠举措再精准、督查频率再提高、表象问题再延伸,确保事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找全覆盖、不留死角。
五是分类抓好整改处置。各乡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销号”管理方式在2016年12月30日前分类抓好已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置;同时将整改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公之于众,切实做到“群众不满意、整改不停歇”。
六是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省、市、县各大媒体宣传推广,并将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县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96-8435830,邮箱:jaxjwjfs@jian.gov.cn。工作开展情况要突出以下重点:1.问题查找“回头看”工作成效,特别是自查自纠“零报告”、避重就轻的整改情况,主动交代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所得的典型案例情况;2.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主题的样板点打造情况;3.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情况。落实了“集中整治”配套措施的有关县直单位须附加报送以下材料:1.配套措施推进情况小结(进展及成效、查摆出的问题、协调推进的困难及下一步打算);2.梳理汇总后的问题清单。
吉安县“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