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中共吉安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9日 点击率:
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
印发《中共吉安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经县委同意,现将《中共吉安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整改工作具体内容,持续强化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
中共吉安县委关于落实市委
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整改工作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县纪委负责协调,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
二是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迅速制定下发了《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吉县办字〔2016〕91号),在整改方案中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细化为4个方面7个专项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6名县级责任领导分别牵头负责、36个责任单位和19个乡镇具体落实,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三是多方联动,全力抓好整改。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多次调度会,统筹协调,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研究,找出症结,分析原因,分解落实。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期限,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对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受到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解决,需要长期努力的,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阶段性工作,待时机成熟时逐步解决。
二、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组转来信访件共17件,其中反映科级干部1件,一般党员干部11件,其他5件。县纪委自办6件(其中立案1件),转相关部门办理11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6件,正在立案办理1件。
(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门通力协作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为强化“违插”整治责任单位的协作,在明确本单位整改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发改委、审计、财政等23个重点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明确各重点部门责任分工和职责要求,相互配合和协调,扎实全面推动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上通报各单位阶段成效和发现的问题,实行线索共享机制,促进协调合作。县审计局加强审计工作力量,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计速度,并定期向县纪委移送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报告,县财政局和相关单位对未经审计决算的工程项目,工程没有验收不予支付工程款。
2.关于“主动发现线索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于主动发现“违插”问题线索不够的情况,问题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加大项目排查和监管力度,主动走出去、沉下去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案卷资料、深入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对各乡镇各单位已办结的问题线索是否处置到位、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处理进展情况、问题线索处置协作机制执行情况、开展项目排查“回头看”等进行专项督查。行业主管部门与纪委、审计、财政、发改委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资源共享,互通情况,齐抓共管,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于投诉线索进行积极的调查和妥善的处理。同时,以联席会议为依托,审计和司法机关及时移送在审计工作和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插”线索;强化巡察力度,依托“百日攻坚大会战”督查、“三资”检查等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中查找建设领域的违规插手工程问题。“违插”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49条,其中今年收到19条。
3.关于“问题查处深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依法依规积极履职,对于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坚持“两手抓”原则,既抓大、也抓小,既抓查处、也抓自查,既查业主单位、也查施工单位,形成全天候的监管,不留问题死角。严厉查处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未批先建、围标、买标、非法转包、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等问题。下发《关于印发吉安县10—50万元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公开招标简易程序的通知》(吉县府办发〔2016〕97号)和《关于对违规漏项漏量工程施工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吉县府办发〔2016〕139号),对10万—50万元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简易程序,并明确了对违规漏项漏量工程施工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违插”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查处案件2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12人,移送司法2人,其中今年以来查处案件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今年以来我县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诉10件,处理10件,尤其是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后,加大了受理查处力度,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诉7件,取消第一名中标排序2件。
(二)关于执行换届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掌握不够,乡镇普遍存在换届纪律集体学习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各项活动,比如全县脱贫攻坚再动员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及有关工作布置会等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都对换届纪律要求反复进行宣传和强调。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共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及《镜鉴》等上级有关严肃换届纪律要求精神。同时在县乡党代会、人代会和县政协会上组织全体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观看《镜鉴》警示教育片,每位代表发放一张换届纪律卡,确保每个党员干部及代表都对换届纪律都能入脑入心。继续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换届纪律宣传,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严肃换届纪律这根弦,营造良好换届氛围。二是精心指导各乡镇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党委与人大的协调配合,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针对性地加强不同阶段换届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工作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和选举工作人员深入到各责任选区,切实加强指导,集中精力组织好投票选举。乡镇党代会和人代会期间,县级领导集中深入到19个乡镇到会指导,确保大会选举有序进行。三是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组织换届巡回督查组加强换届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严格把握政策原则,严肃换届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精神。有效解决好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并对乡镇换届资料进行查看,督促各乡镇将换届纪律有关学习记录补充完善。
(三)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存在的问题方面
5.关于“基层纪委书记中仍然有相当部分分管其他中心工作的现象”整改情况。
进一步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基层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履行好监督责任。一是开展专题督查调研,促成责任到位。9月7—8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督查组,对全县19个乡镇纪委履主责抓主业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过程中,督查组充分了解各乡镇纪委在“三转”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以及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路径;同时对乡镇具体纪检监察工作中显现出来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开展培训,促进能力到位。针对乡镇换届后,县新一届乡镇纪委书记中多数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现实状况,强化对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培训教育,促使其更快适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要求;乡镇换届以来,县纪委组织对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培训会3次,指导学习了《准则》、《条例》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党纪条规。同时,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案流程、案件材料撰写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指导;三是抓好清理,促使成效到位。要求19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业务上报至县纪委干部室,并逐一进行清理。要求纪委书记保证70%以上的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不得分管维稳、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征地拆迁、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
6.关于“行政村村务公开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在制订完善《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意见》、《吉安县村务公开目录》、《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村民理事会制度推动基层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和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及监督办法,为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依据;二是规范程序。按照要求,将公开内容划分党务、财务、事务、政务、村民点题5大类15项;明确公开程序,通过村委会提出公开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查、村“两委”讨论确定、村委会正式公布四步基本程序,在每季度首月10日即全县统一的“村务公开日”和“民主议政日”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不同在公开时间上分为长期公开、即时公开、定期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拓宽公开渠道,结合全县实际,要求各村普遍建立村务公开栏,同时根据群众意愿开展“点题公开”,使村民对村级事务享有更广泛、更全面、更充分的知情权。对全县1200余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立了台账;三是严格考核。为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把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列入基层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将目标任务完成与否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对各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深入实地、明查暗访、查看版面、查阅资料、核对凭据、走访农户等方式,对各村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
(四)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关于“时间精力不够集中,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考虑换届工作或个人问题比较多、抓整治工作一般化”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抓好宣传教育。持续加大“集中整治”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政策界限,加强警示教育。我县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并于9月中旬印发10000余份“集中整治”宣传册,该册页主要宣传集中整治问题查摆阶段“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倒逼党员干部问题查纠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依托“百日攻坚大会战”专项督查,对19个乡镇和县直单位 “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以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虽然当前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再接再厉,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以巡察整治为载体,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制度创新,着力堵塞治腐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三是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将整改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发展升级步伐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奋斗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吉安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