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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9日  点击率:

 

 

 

 

 

 

吉县纪字〔2016167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将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县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61228日—2017215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违规收送“红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土特产、烟酒、购物券()等各种节礼问题;

2.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搞年终聚餐、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问题;

3.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

4.组织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企业或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旅游问题;

5.公车私用或违规使用、停放公车,私车公养问题;

6.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钱为注”的活动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

7.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问题;

8.借年终考核之际相互请吃、吃请问题;

9.其他各种变通变相、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10.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11.节假日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情况;

12.“集中整治”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员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方式。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本部门本辖区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将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中共吉安县纪委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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