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 点击率:
吉县创文字〔2017〕2号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
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文明发电[2017]72号)精神,江西省2017年度县(市、区)公共文明指数将采取单独测评的方式,由省文明办联合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于12月初开始组织实施,以暗访的形式进行。主要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四种方法。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江西省2017年度县(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吉安县迎接全省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任务分解明细》、《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材料报送要求》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测评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并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在11月25日前报送县创城办。创城办邮箱:jaxccb@163.com,联系电话:8442399,联系人:王蓉。
附件:1、江西省2017年度县(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
2、吉安县迎接全省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任务分解明细
3、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材料报送要求
吉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1:
江西省2017年度县(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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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环境 12分 |
(1)公共场所①、街巷②、市场③、小区: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5分);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2分);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2分)。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1分)。 (3)市民对公共环境状况的评价(2分)。 |
(1)(2)实地考察;(3)问卷调查 |
2 |
公共秩序 12分 |
(1)交通秩序:人、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无乱穿马路、无翻越隔离栏、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5分)。 (2)车站码头秩序: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3分)。 (3)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2分)。 (4)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2分)。 |
(1)(2)(3)实地考察;(4)问卷调查 |
3 |
公共设施和服务 12分 |
(1)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4分)。 (2)道路名称与道路基础设施完好,无缺失、无损坏、无侵占(2分)。 (3)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公共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好,无被占用现象(2分)。 (4)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有活动记录(2分)。 (5)市民对公共设施和服务状况的评价(2分)。 |
(1)(2)(3)(4)实地考察;(5)问卷调查 |
4 |
未成年人工作 9分 |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1分)。 (2)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1分)。 (3)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2分)。 (4)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1分)。 (5)“唱响中国梦”少儿文艺活动广泛开展(0.5分);作品入选全省“六一”少儿节目汇演(1.5分)。 (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2分)。 |
材料审核 |
5 |
公益广告 8分 |
(1)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④(3分)。 (2)户外公益广告情况⑤(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情况)(3分)。 (3)市民对公益广告宣传情况的评价(2分)。 |
(1)材料审核(2分)、网络调查(1分);(2)实地考察;(3)问卷调查 |
6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4分 |
(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5分)。 (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3分)。 (3)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活动(2分)。 (4)家风建设有部署有活动(2分)。 (5)创评“星级文明信用户”活动有布置、有操作方案(2分)。 |
(1)(5)材料审核;(2)(3)(4)材料审核(每项各1分)、实地考察(4分) |
7 |
诚信建设制度化 4分 |
(1)贯彻中央和省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要求,召开联席会议,作出具体部署(2分)。 (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1分)。 (3)发布诚信“红黑榜”(1分)。 |
材料审核 |
8 |
志愿服务制度化 10分 |
(1)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工作要求,以市委或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1分)。 (2)网上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总人口的比例≥8%,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大于12小时(2分)。 (3)所有城市社区都建立了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1分),学校设立了心里健康辅导室(1分)。 (4)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纪录、回馈激励等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1分)。 (5)建立县一级的志愿服务联合会或协会(2分)。 (6)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2分)。 |
(1)(6)材料审核;(3)(4)实地考察、材料审核;(5)实地考察;(2)网络调查 |
9 |
文明旅游4分 |
(1)有落实文明旅游工作的文件、会议和活动(1分)。 (2)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等文明旅游氛围浓厚(1分)。 (3)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1分)。 (4)持续推进旅游厕所改造升级(1分)。 |
(1)材料审核;(2)(3)(4)实地考察 |
10 |
移风易俗工作 10分 |
(1)制度安排:制订移风易俗实施方案(1分),建立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0.5分),文明委领导班子挂点安排(0.5分),移风易俗工作督导指导(0.5分),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0.5分)。 (2)宣传工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0.5分),移风易俗制度和政策张贴(0.5分),新闻媒体包括新媒体报道(0.5分), 组织各级各类队伍下乡村巡回宣传(0.5分)。 (3)修订村规民约: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60%—70%(0.5分),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70%—80%(1分),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80%—90%(1.5分),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90%—100%(2分)。 (4)修订红白理事会: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60%—70%(0.5分),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70%—80%(1分),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80%—90%(1.5分),已修订村数占总村数90%—100%(2分)。 (5)经费保障:工作经费(0.5分),项目经费(0.5分)。 |
材料审核 |
11 |
日常考核 5分 |
由各设区市文明办,根据所辖县(市、区)文明办年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定性给出印象分,分优 (5分)、良(4分)、中(3分或以下)三个等级。 |
由设区市文明办提供 |
12 |
特色加分10分 |
(1)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分)、获中央文明办主任以上领导表扬性批示(2分)、在中央主流媒体或中宣部重要刊物刊播(2分)。 (2)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1分)、获省文明委领导表扬性批示(1分)、在省级主流媒体刊播(1分)、在《省移风易俗专报》刊出(1分)。 (3)县(市、区)文明创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学(1分),经费投入有保障(1分)。 (4)获全国文明城市(5分)。 (5)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3分)。 (6)获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即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文明家庭、中宣部“时代楷模”)(4分)、获评“感动中国”(4分)、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分)、全国最美人物(2分)、全国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2分)、“中国好人榜”上榜(2分)。 (7)获评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即全省道德模范、全省文明家庭、省委宣传部“赣鄱楷模”)(2分)、江西最美人物(1分)、江西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1分)、江西好人(1分)、江西美德少年(1分)。 (8)获评中央文明办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1分),第二届江西省优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1分)。 (9)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分),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1分)。 (10)特色加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材料审核 |
注:①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
②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
③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
④各级各类媒体刊播标准:报纸类:省会城市各党报、晚报、都市报日常版面12版(含)以上的,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日常版面12版(含)以下的,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其他各级党报、晚报、都市报和行业报等,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广播类: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数量不少于6条(次),在黄金时段不少于2条。电视类:电视台每套节目每天播出不少于10条(次),在黄金时段不少于4条(次);期刊类:时政类期刊每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其他大众生活、文摘类期刊,每两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互联网: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⑤户外公益广告标准:公益广告占城市户外广告包括固定广告片、电子显示屏、城市客运车辆的比例,≥20%标准为A、≥15%标准为 B、<10%标准为C。城区重点地段的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面积占墙体面积,≥30%标准为A、≥25%标准为 B、<15%标准为C。显著位置:顾客聚集、行走频次高的地方,如大堂、前台、电梯口等。
附件2:
吉安县迎接全省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
测评任务分解明细
一、县委办
材料审核任务
1.12-(3)县(市、区)文明创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学,经费投入有保障:提供下发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
二、县政府办
材料审核任务
1.12-(3)县(市、区)文明创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学,经费投入有保障:提供拨付经费文件及银行划拨单。
2.12-(4)获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三、县委组织部
材料审核任务
1.12-(3)县(市、区)文明创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学,经费投入有保障:提供下发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
四、县委宣传部
(一)材料审核任务
1.4-(1)未成年人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会议图片。
2.4-(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3.6-(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4.6-(4)家风建设有部署有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5.10-(1)移风易俗工作制订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建立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文明委领导班子挂点安排,移风易俗工作督导指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提供下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文明委领导班子挂点安排的文件,移风易俗工作现场督导指导和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文件、通报和相关图片等。
6、10-(2)宣传工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移风易俗制度和政策张贴,新闻媒体包括新媒体报道,组织各级各类队伍下乡村巡回宣传:提供下发会议通知和部署文件、会议照片,建立移风易俗制度,政策张贴与各级各类队伍下乡村巡回宣传的照片,新闻媒体报道的报纸或照片。
7.10-(3)、(4)修订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提供本地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统计表。
8.12-(1)县本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中央文明办主任以上领导表扬性批示、在中央主流媒体或中宣部重要刊物刊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9.12-(2)县本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省文明委领导表扬性批示、在省级主流媒体刊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二)实地考察任务
1.6-(4)家风建设有部署有活动:推选出家风建设较好的家庭进行走访调查。
五、县文明办
(一)材料审核任务
1.6-(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2.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图片。
3.6-(3)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4.6-(5)创评“星级文明信用户”活动有布置、有操作方案: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5.7-(1)贯彻中央和省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会议图片。
6.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分工机制、总结和会议图片。
7.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8.8-(1)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工作要求,以县委或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和总结。
9.8-(3)所有城市社区都建立了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提供本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总体情况下发的文件、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10.8-(4)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11.10-(1)移风易俗工作制订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建立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文明委领导班子挂点安排,移风易俗工作督导指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提供下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文明委领导班子挂点安排的文件,移风易俗工作现场督导指导和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文件、通报和相关图片等。
12.10-(2)宣传工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移风易俗制度和政策张贴,新闻媒体包括新媒体报道,组织各级各类队伍下乡村巡回宣传:提供下发会议通知和部署文件、会议照片,建立移风易俗制度,政策张贴与各级各类队伍下乡村巡回宣传的照片,新闻媒体报道的报纸或照片。
13.10-(3)、(4)修订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提供本地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统计表。
14.12-(1)县本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中央文明办主任以上领导表扬性批示、在中央主流媒体或中宣部重要刊物刊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5.12-(2)县本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省文明委领导表扬性批示、在省级主流媒体刊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6.12-(4)获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7.12-(5)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8.12-(6)获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即全国道德模范、中宣部“时代楷模”)、获评“感动中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最美人物、全国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中国好人榜”上榜: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9.12-(7)获评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即全省道德模范、省委宣传部“赣鄱楷模”)、江西最美人物、江西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江西好人: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20.12-(8)向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志愿者”或“优秀志愿服务党组织”在中宣部《党建》杂志上进行了宣传报道:提供有关宣传报道的复印件。
21.12-(9)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分),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二)实地考察任务
1.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全媒体发布,在不同的领域,分别采取每天、每十天、每半个月、每月发布。
2.6-(3)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活动:宾馆、饭店做到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
3.8-(3)所有城市社区:都建立了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
4.8-(4)志愿服务常态化:查看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记录。
5.8-(5)县本级:做到建立了志愿服务联合会或协会。
(三)网络调查部分
8-(2)从网络上查看网上注册志愿者情况: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人口的比例≥8%,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大于12小时。
六、县委农工部
(一)材料审核任务
1-(2)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文件、工作方案、总结和图片。
(二)实地考察任务
1-(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情况:查看两个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七、县综治办
(一)材料审核任务
1.4-(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二)实地考察任务
1.2-(3)各交通路口、公交站台、公园、广场、社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剧场、赛场等场所:积极开展各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并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八、县财政局
材料审核任务
1.10-(5)移风易俗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提供拨付经费文件及银行划拨单。
2.12-(3)县(市、区)文明创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学,经费投入有保障:提供拨付经费文件及银行划拨单。
九、县编办
材料审核任务
1.12-(3)县(市、区)文明创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学,经费投入有保障:提供下发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
十、县城管局
(一)实地考察部分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3-(1)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做到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3.5-(2)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市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4.9-(3)主要景点、景区:要做到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此项含中心城区各主要景点、景区)。
5.9-(4)持续推进旅游厕所改造升级:提供两座改造升级有特色的景区厕所。
(二)问卷调查部分
1.1-(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环境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2.2-(4)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3.3-(5)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4.5-(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十一、县城建局
(一)实地考察任务
1.在11月25日之前,负责提供15份吉安县城交通地图和建成区道路明细。
2.3-(1)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做到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3. 3-(2)道路名称与道路基础设施完好,无缺失、无损坏、无侵占: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要做到:①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③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④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⑤道路指示牌完好无损。建成区背街小巷要做到: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②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③装灯率100%,亮灯率95%,④道路指示牌完好无损。
4.5-(2)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县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二)问卷调查部分
1.3-(5)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十二、县房管局
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5-(2)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县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十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一)材料审核任务
1.4-(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2.6-(3)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二)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5-(2)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县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3.6-(3)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活动情况:宾馆、饭店做到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
(三)问卷调查部分
1.1-(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环境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十四、县教体局
(一)材料审核任务
1.4-(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会议图片。
2.4-(2)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3.4-(3)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4.4-(4)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5.4-(5)“唱响中国梦”少儿文艺活动广泛开展,作品入选全省“六一”少儿节目汇演: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6.4-(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7.6-(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8.8-(3)学校设立了心理健康辅导室:提供下发的文件、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9.8-(6)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提供下发的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相关宣传报道图片。
10.12-(5)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1.12-(6)获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即全国道德模范、中宣部“时代楷模”)、获评“感动中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最美人物、全国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中国好人榜”上榜: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2.12-(7)获评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即全省道德模范、省委宣传部“赣鄱楷模”)、江西最美人物、江西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江西好人: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3.12-(9)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二)实地考察任务
8-(3)学校设立了心理健康辅导室: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记录和活动照片等台账。
十五、县交通运输局
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2-(2)车站码头秩序:做到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
3.5-(2)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县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4.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等文明旅游氛围浓厚:要做到①机场、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②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旅行社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
十六、县交警大队
(一)材料审核任务
1.4-(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二)实地考察任务
1.2-(1)交通秩序: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要做到: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主要交通路口要做到(交通人流高峰期):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②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让行,③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要做到:①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2.2-(3)各交通路口、公交站台、公园、广场、社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剧场、赛场等场所:做到积极开展各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并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三)问卷调查
1.2-(4)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十七、县文广新局
材料审核任务
1.4-(3)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2.4-(4)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3.4-(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十八、县发改委
材料审核任务
1.7-(1)贯彻中央和省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会议图片。
2.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3.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十九、县民政局
材料审核任务
1.8-(6)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提供下发的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相关宣传报道图片。
二十、县旅发委
(一)材料审核任务
1.9-(1)有落实文明旅游工作的文件、会议和活动: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会议图片和会议、活动图片。
(二)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5-(2)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县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3.9-(2)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等文明旅游氛围浓厚:要做到①机场、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②出入境办证大厅、出境口岸、旅行社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
4.9-(3)主要景点、景区:要做到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此项含中心城区各主要景点、景区)。
5.9-(4)持续推进旅游厕所改造升级:提供两座改造升级有特色的景区厕所。
二十一、县法院
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二十二、县公安局
材料审核任务
1.4-(6)文明校园创建扎实深入、机构健全、活动经常、师德考评等机制建立完善: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二十三、县卫计委
材料审核任务
1.6-(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2.12-(6)获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即全国道德模范、中宣部“时代楷模”)、获评“感动中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最美人物、全国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中国好人榜”上榜: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3.12-(7)获评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即全省道德模范、省委宣传部“赣鄱楷模”)、江西最美人物、江西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江西好人: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二十四、县消防大队
实地考察任务
3-(3)公共消防设施:做到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二十五、县调查队
问卷调查部分
1.1-(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2.2-(4)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3.3-(5)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二十六、团县委
(一)材料审核任务
1.4-(1)未成年人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会议图片。
2.4-(2)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3.4-(3)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4.4-(5)“唱响中国梦”少儿文艺活动广泛开展,作品入选全省“六一”少儿节目汇演: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活动开展图片。
5.6-(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6.6-(5)家风建设有方案有部署有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图片。
7.8-(1)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工作要求,以县委或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和总结。
8.8-(3)所有城市社区都建立了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提供本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总体情况下发的文件、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9.8-(4)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纪录、回馈激励等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10.12-(6)获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即全国道德模范、中宣部“时代楷模”)、获评“感动中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最美人物、全国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中国好人榜”上榜: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1.12-(7)获评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即全省道德模范、省委宣传部“赣鄱楷模”)、江西最美人物、江西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江西好人: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12.12-(8)向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志愿者”或“优秀志愿服务党组织”在中宣部《党建》杂志上进行了宣传报道:提供有关宣传报道的复印件。
(二)实地考察任务
1.2-(3)各交通路口、公交站台、公园、广场、社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剧场、赛场等场所:积极开展各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并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2、8-(3)所有城市社区:都建立了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
3.8-(4)志愿服务常态化:查看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记录。
二十七、县妇联
(一)材料审核任务
1.6-(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2.6-(4)家风建设有部署有活动: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和方案。
3.8-(6)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提供下发的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相关宣传报道图片。
4.12-(6)获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即全国道德模范、中宣部“时代楷模”)、获评“感动中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最美人物、全国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中国好人榜”上榜: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5.12-(7)获评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即全省道德模范、省委宣传部“赣鄱楷模”)、江西最美人物、江西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江西好人: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二)实地考察任务
1.6-(4)家风建设有部署有活动:推选出家风建设较好的家庭进行走访调查。
二十八、县残联
材料审核任务
8-(6)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提供下发的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相关宣传报道图片。
二十九、县总工会
(一)材料审核任务
1.6-(1)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2.8-(6)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提供下发的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相关宣传报道图片。
3.12-(6)获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即全国道德模范、中宣部“时代楷模”)、获评“感动中国”、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最美人物、全国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中国好人榜”上榜: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4.12-(7)获评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即全省道德模范、省委宣传部“赣鄱楷模”)、江西最美人物、江西学雷锋示范点或标兵、江西好人: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二)实地考察任务
8-(5)县本级:做到建立了志愿服务联合会或协会。
三十、县国税局
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三十一、县地税局
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三十二、县融媒体中心
(一)材料审核任务
1.4-(4)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2.5-(1)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提供下发的方案和刊播公益广告情况的图片。
3.10-(2)宣传工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移风易俗制度和政策张贴,新闻媒体包括新媒体报道,组织各级各类队伍下乡村巡回宣传:提供下发会议通知和部署文件、会议照片,建立移风易俗制度,政策张贴与各级各类队伍下乡村巡回宣传的照片,新闻媒体报道的报纸或照片。
4.12-(1)县本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中央文明办主任以上领导表扬性批示、在中央主流媒体或中宣部重要刊物刊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5.12-(2)县本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获省文明委领导表扬性批示、在省级主流媒体刊播:提供下发的文件、表彰和荣誉扫描件。
(二)网络调查部分
5-(1)从网络上查看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确保达到刊播标准:①报纸类:省会城市各党报、晚报、都市报日常版面12版(含)以上的,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日常版面12版(含)以下的,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其他各级党报、晚报、都市报和行业报等,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②广播类: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数量不少于6条(次),在黄金时段不少于2条;③电视类:电视台每套节目每天播出不少于10条(次),在黄金时段不少于4条(次);④期刊类:时政类期刊每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其他大众生活、文摘类期刊,每两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⑤互联网: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三十三、县人民银行
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三十四、县银监办
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三十五、县电信公司
(一)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二)实地考察任务
1.3-(1)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做到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三十六、县移动公司
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三十七、县联通公司
材料审核任务
1.7-(2)制定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分工机制和会议图片。
2.7-(3)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情况: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三十八、县邮政局
实地考察任务
3-(1)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做到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三十九、县庐陵农商银行
材料审核任务
1.6-(6)创评“星级文明信用户”活动有布置、有操作方案:提供下发的会议通知、实施方案、总结和相关图片。
四十、县商业局
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四十一、市行政服务中心
实地考察任务
3-(4)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做到积极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并有活动记录。
四十二、吉安长运吉安县分公司
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2-(2)车站码头秩序:做到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
四十三、各县直部门和单位
(一)材料审核任务
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和图片。
(二)实地考察任务
1.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全媒体发布,在不同的领域,分别采取每天、每十天、每半个月、每月发布。
2.3-(4)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做到积极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并有活动记录。
(三)网络调查部分
8-(2)从网络上查看网上注册志愿者情况: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人口的比例≥8%,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大于12小时。
四十四、敦厚镇
(一)材料审核任务
1、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和图片。
2.10-(3)、(4)修订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提供本地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1-(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情况:查看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3.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县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三)问卷调查部分
1、1-(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2.2-(4)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3.3-(5)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4、5-(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四)网络调查部分
8-(2)从网络上查看网上注册志愿者情况: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人口的比例≥8%,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大于12小时。
四十五、凤凰镇
(一)材料审核任务
1、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和图片。
2.10-(3)、(4)修订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提供本地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实地考察任务
1.1-(1)公共场所(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机场)、街巷(主干道、非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区:做到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损坏花草树木;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1-(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情况:查看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3.户外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做到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经常性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本县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三)问卷调查部分
1、1-(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2.2-(4)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3.3-(5)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4、5-(3)入户或随机街访,发放问卷:做到让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满意率≥90%。
(四)网络调查部分
8-(2)从网络上查看网上注册志愿者情况: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人口的比例≥8%,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大于12小时。
四十六、其他乡镇
(一)材料审核任务
1、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提供下发的活动通知、方案和图片。
2.10-(3)、(4)修订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提供本地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实地考察任务
1.1-(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情况:查看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2.6-(2)“身边好人榜”发布常态化: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全媒体发布,在不同的领域,分别采取每天、每十天、每半个月、每月发布。
(三)网络调查部分
8-(2)从网络上查看网上注册志愿者情况: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人口的比例≥8%,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大于12小时。
附件3:
2017年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规范文件
1、将红头页和盖章页扫描成图片格式,文件主体部分为WORD格式,然后合成一个完整的PDF格式的规范文件。
2、提供规范文件的原件纸质版和电子版。
3、原则上只提供2017年的规范文件,如果是延续性的工作仍需提供。例如:2016年2月出台了开展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2017年还在继续开展此项活动(2017年没有出台此项活动通知),这时应报送2016年的通知。
二、说明报告
1、开展活动总结报告内容需简洁完整、精练清楚,字数为600字左右。
2、提供说明报告的电子版(WORD格式)。
3、提供说明报告的原件(落款处需盖单位公章)。
4、提供佐证说明报告的材料,如通知、方案、总结、报道、表彰、照片、会议记录等,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原件、电子版。照片图片需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信息。如果是报纸类的,文件名则写“某报某年某月某日某版某条新闻”。
三、实景图片
1、图片需注明时间、地点、事件内容信息。例如:2017年11月6日上午,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会议。
2、多提供些图片,提供的图片需要主题鲜明、图像清晰。
3、图片统一制作成JPG或JPEG格式,每张图片容量不能大于2M,提供电子版即可。
四、单位报送材料文件夹样式。例如:县文明办报送的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材料要求:(1)提供反映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活动的规范文件;(2)说明开展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需建立6-(1)文件夹,该文件夹内再建立“6-(1)-1”(内容是提供反映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活动的规范文件)和“6-(1)-2”(内容是说明开展活动的情况)两个文件夹,相对应的材料放入对应的文件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