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万福镇王望山华都实业案件处理情况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6日 点击率: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吉安市吉安县万福镇王望山,华都实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已正式采矿,且损坏森林二三十亩。矿区离水库200米,有溃坝的风险,威胁下游村民生命安全。诉求:要求停工。(政府官网已有反馈,投诉人不满意,觉得避重就轻)。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11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34号、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110022),由吉安县委、吉安县人民政府承办,6月12日收到,6月1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停工。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潘正圳;
生产经营范围:矿产品销售;市政服务、国内贸易。
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成立,2015年9月22日依法取得吉安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吉安县万福镇王望山砖瓦用粉砂岩矿),2015年9月6日取得吉安县环保局下达的关于《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年采12万吨制砖用粉砂岩及年产4000万块建筑用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县环督字[2015]36号),根据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年采12万吨制砖粉砂岩及年产4000万块建筑用砖项目备案的通知》吉县发改字[2015]362号等材料,县林业局于2016年10月24日审核同意该公司临时用地3.5333公顷(吉林地许临[2016]25号)。后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到国土资源局变更矿种,改为开采陶瓷土, 2016年5月取得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吉安县万福镇王望山制陶用粘土矿),2017年3月3日吉安县环保局对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吉安县万福镇王望山制陶用粘土矿项目环评预审的批复》(吉县环评预审字[2017]4号)。2018年6月1日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与南昌胜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年产10万吨制陶用黏土(陶瓷土)建设项目》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目前环评报告正在办理当中。
五、调查核实情况
此次投诉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关于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的第二次投诉,2018年6月3日已收到举报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采挖白泥问题的中央督办件,吉安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万福镇政府工作人员于6月6日到实地调查。为进一步做好案件的落实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于6月13日下午召集有关部门和乡镇召开调度会,明确要求对该企业加强监管。
企业现在已处于停工状态,所有工程车已停止作业。目前,仅剥离了表土层,还未进行正式开采,堆料场南面约200米处有一小水库,主要用于灌溉用水,地势高于采矿区域和堆料场,对水库水质没有造成影响。该矿区离桐江的直线距离最近处大于1公里,目前未对桐江造成影响。
六、存在问题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未批先建情况属实,其他不属实。
1、“未批先建”问题属实。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成立,2017年吉安县环保局同意了该公司《关于吉安县万福镇王望山制陶用粘土矿项目预批复申请》(吉县环评预审字[2017]4号),2018年6月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已建设基础设施、道路、生活区,据了解2018年6月1日该公司与南昌胜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年产10万吨制陶用黏土(陶瓷土)建设项目》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目前环评报告正在办理当中。
2、“已正式采矿”不属实。检查当日,矿区现场仅剥离了表土层,还未进行正式开采。
3、“损坏森林二三十亩”不属实。2016年10月24日县林业局下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吉林地许临[2016]25号,)批准了该公司临时占用万福镇留田村集体林地6.5333公顷,占用时间为2年,2016年11月3日该公司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区域为万福镇留田村委郭家村小组地块,采伐面积3.54公顷。
4、“矿区离水库200米,有溃坝的风险,威胁下游村民生命安全”不属实。堆场南面约200米处有一小水库,该水库主要为灌溉水库,矿区地势低于水库,矿区流水不会流入库内,采矿与溃坝风险无必然联系。
七、整改处理情况
已停工整改。
(1)对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吉安县环保局于检查当日依法下达了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做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吉县环责改字[2018]14号),2018年6月7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吉县环罚告字[2018]6号),2018年6月1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县环罚 [2018]6号),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罚款,环评报告正在办理当中。
(2)吉安县林业局协同万福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采挖白泥的监督、整治工作力度,做到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3)吉安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采挖白泥占用林地的使用管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尽量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节约使用林地,对用地到期的林地督促企业及时植被恢复,严控生态环境破坏。
八、问题解决情况
华都实业有限公司已停工,吉安县环保局将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并监督吉安县华都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mobile.288-365站上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