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5日 点击率:
3月23日,吉安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顺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邓卡昕主持会议,县法院院长邹峰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干民、县公安局政委李醒亮出席会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了扫黑除恶有关工作制度,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别通报了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分析了当前形势,对下一阶段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胡顺昌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得民心、顺民意、体民情、解民忧的民心工程。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思考、科学谋划、抓好落实,全力打赢、打好这场攻坚仗。
一是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二是要把握重点,增强打击实效。要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依法办案,坚持稳、准、狠,坚持打早打小,坚持专群结合,坚持除恶务尽,依照专项斗争方案中列出的20类问题找准重点,准确打击。要抓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时机,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促进全县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是要凝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扫黑除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要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要建章立制,强化工作保障。各相关工作机构要及时挂牌运转,要建立保密、联席会议、交办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条不紊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