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 县人大 | 县政府 | 县政协 网站地图 | 繁體中文 | 英文版 | 无障碍阅读 | RSS定制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正文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0日  点击率: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县府办字〔201844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和

“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应上尽上、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总结提升各地最多跑一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前期梳理论证,确定了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项目114项,最多跑一次项目193项,制定了《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方式

一次不跑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帮办代办、邮递办理等措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无需前往政府部门或办事大厅,让办事跑动。

(一)全程网办。即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反馈等全流程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者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办理,办理结果通过在线推送、线下打印或者快递送达实现。

(二)上门服务。企业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政府部门为其提供上门或帮办代办服务。

(三)邮递办理。企业和群众通过快递等方式将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原件)提交政府部门校验后办理,再由部门将办理结果、材料原件等通过快递方式予以反馈送达。

二、办理原则

(一)对列入一次不跑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前往现场办理,对仍前往政府部门办理的,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告知,并按当事人意愿办理。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自有业务办理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的对接,确保如期实现由江西政务服务网统一收、出件。要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流程、简化证明材料、细化操作指南,确保企业和群众一次办好一次不跑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批推进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对有可能实现一次不跑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及时破解难题,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跑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公布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要严格按照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定的相关事宜规范业务办理,确保不变通走样。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沟通协调,并于每一季度末将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各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变动后,要及时提出事项清单调整修改意见,经审核备案后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

 

附件:1.吉安县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一次不跑”事项清单(县直单位第一批)

        请点击链接:/_mediafile/jaxzf/files/15298978413999.doc

2.吉安县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县直单位第一批)

   请点击链接:/_mediafile/jaxzf/files/152989786826536.doc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0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