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0日 点击率: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县府办字〔2018〕44号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和
“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应上尽上、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总结提升各地“最多跑一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前期梳理论证,确定了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项目114项,“最多跑一次”项目193项,制定了《县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方式
“一次不跑”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帮办代办、邮递办理等措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无需前往政府部门或办事大厅,让办事“零”跑动。
(一)全程网办。即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反馈等全流程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者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办理,办理结果通过在线推送、线下打印或者快递送达实现。
(二)上门服务。企业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政府部门为其提供上门或帮办代办服务。
(三)邮递办理。企业和群众通过快递等方式将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原件)提交政府部门校验后办理,再由部门将办理结果、材料原件等通过快递方式予以反馈送达。
二、办理原则
(一)对列入“一次不跑”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前往现场办理,对仍前往政府部门办理的,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告知,并按当事人意愿办理。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自有业务办理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的对接,确保如期实现由江西政务服务网统一收、出件。要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流程、简化证明材料、细化操作指南,确保企业和群众“一次办好”、“一次不跑”。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批推进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对有可能实现“一次不跑”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及时破解难题,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跑”。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公布“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要严格按照“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定的相关事宜规范业务办理,确保不变通走样。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沟通协调,并于每一季度末将“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各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变动后,要及时提出事项清单调整修改意见,经审核备案后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
附件:1.吉安县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一次不跑”事项清单(县直单位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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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安县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县直单位第一批)
请点击链接:/_mediafile/jaxzf/files/152989786826536.doc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