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核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
作者:王立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7日 点击率: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领域“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县民政局全面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通过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的方式,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新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和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进行集中核对,重点核对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有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享受低保情况。全县共受理21737户30442人次。
领导重视,精心安排。县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研究制定《全面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核对工作任务要求,对每个阶段性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和要求,确保核对工作顺利开展。
宣传发动,迅速推进。县、乡精心组织,通过发放宣传单、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获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为低保家庭信息采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操作,明确重点。严格按照《吉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实施。坚持“无授权不受理”原则,凡是进行核对的家庭,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如实登记户主及其他获得低保的人口、相对应的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身份信息。坚持“无委托不核对”原则,严格规范核对程序,对乡镇提交的核对数据、授权委托书进行逐一审核,无授权委托书的,一律审核不通过,确保准确规范。坚持“只核对不认定”原则,对完成核对的家庭,出具核对报告,对出现预警信息的家庭反馈到乡镇。特别是对有车辆、住房、社保、工商、税务、银行存款等相关信息,作为重点参考数据,督促进一步调查核实,反馈核查结果。
明确责任,加强保密。为确保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不外泄、不滥用,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对涉及核对对象的隐私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