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府文〔2017〕61号 签发人:解芳云
关于修改并呈报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省商务厅: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6〕26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6〕2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督查组对我县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反馈意见,我县对《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优化。现呈上,请审示。
附件:1.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修
改说明
2.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
2017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郭勇武,联系电话:13707062347)
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实施方案修改说明
省商务厅:
根据2017年7月中旬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移民办公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县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的反馈意见,我县认真对照《江西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赣商务建设字〔2016〕262号)、《关于做好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6〕26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等文件精神,由于我县该项目实施期正好是脱贫摘帽期等实际情况,对2016年12月12日上报的《吉安县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请予以备案。
附件2
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修订)
为认真贯彻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移民办《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赣商务建设字〔2016〕262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6〕263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不断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特修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全国第三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搭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拓宽我县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推动公共服务城乡共享,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规划发展、有序发展、集聚发展。
(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政府通过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商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新力和创造力。
(三)资源整合、信息畅通
建立和完善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四)重点突出,稳步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行业开展示范,再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三、发展目标
2018年底,全面完成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的目标任务,初步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1.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建设2个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建成乡镇全覆盖、行政村70%以上覆盖率的物流配送网络。
3.建设乡镇全覆盖、行政村和贫困村60%以上覆盖率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185个以上。
4.培训各类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3000人次以上。
5.建立健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和县域电子商务交易机制,实现全县农特产品网上交易额同比增长40%以上,实现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45%以上。
6.建成1个O2O体验馆,用于展示、宣传和网销吉安县优质农副产品。
7.建成农产品品牌管理与追溯系统,以吉安县“横江葡萄、黒木耳、竹荪、火龙果、井冈蜜柚、登龙芋头”等为主的农产品品牌管理与溯源体系。
8.制定电子商务金融支持信贷政策,支持10家以上小微电商企业、个体网商及涉农企业。
9.实现电商扶贫取得突破,推动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为我县扶贫攻坚提供强力支撑。
10.实现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取得突破,推动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的融合,完善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电子商务打造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四、实施内容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一个由政府监管、第三方企业运营、具备人气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孵化园),汇聚人才培训、创业孵化、产品展示、宣传推广、数据汇聚、业务咨询、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及金融服务等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能提供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为当地电商企业、服务商和电商个体等开展电子商务提供综合服务,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
(二)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商贸中心、配送中心、邮政等服务网络,引进农村淘宝、邮乐购等国内主流电商企业,支持建设覆盖乡(镇)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及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村级电商服务站。
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整合展示当地农特产品、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以及村级电商服务站的所有功能。
村级电商服务站,具备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用品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小额信贷、话费充值等生活服务功能,鼓励加载更多便民服务内容。
(三)开展电商技能和应用培训
优选电商企业、培训机构对政府、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及返乡大学生等,开展各类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素质、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农民参与电子商务产业链就业的能力。
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重点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多层次、多渠道、针对性的进行农村电子商务使用及应用知识能力培训。
建立培训反馈机制,跟踪学员就业上岗情况,注重培训效果,及时总结培训经验,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建设网络报名、在线培训、调研、跟踪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免费的远程网络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并提供在线辅导。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发现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开展电商沙龙、产供销对接、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树立创业典型,更好的以实际效果带动和影响更多人利用互联网创收增收。
(四)县乡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整合邮政等社会化物流快递企业,建设县乡村“三级”双向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县、乡(镇)、村三级双向物流配送,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建设具有辐射能力强、信息化程度高的县级仓储快递物流中心及乡镇分拨中心,引导快递企业集中经营、集聚发展。加快先进物流技术和产业装备在物流企业运营中的应用,推动物流企业有序竞争和互相合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市场运作、提速降费,提高物流服务整体水平。鼓励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物流企业落户,实现智慧物流产业孵化。
(五)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和营销体系建设
重点围绕吉安县“横江葡萄、黒木耳、竹荪、火龙果、井冈蜜柚、登龙芋头”等优质名优农特产品,发挥产业优势,支持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以及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生产认证、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品控溯源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与有影响力的第三方主流平台合作建设线上扶贫馆和O2O电商扶贫馆等。
为本地农产品开展品控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推动当地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促进当地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完善当地农村产品的分等分级、加工、包装、预冷和配送产业链的发展。在吉安县“横江葡萄、黒木耳、竹荪、火龙果、井冈蜜柚、登龙芋头”中重点培育1-2个我县主流农产品或产业网络化销售品牌,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
以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建设为抓手,带动农村“全民触网”。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龙头物流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个人应用电子商务。鼓励农村青年和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和农村电子商务创业比赛工作。
联通、移动、电信等网络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网络建设投入,扩大网络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面,提高上网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
(六)农村电商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与商业银行合作,帮助有潜力的电商企业和电商创业个体突破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困难,解决农村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融资难的问题,要求合作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无抵押和担保的贴息或低息小额贷款服务,通过杠杆作用适当放大,解决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资金问题。重点加大对入电商产业园的企业(个体)、贫困电商从业人员的授信和贷款支持。
(七)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推广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委托权威机构对我县县域电商进行顶层规划设计,制定符合我县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政策宣传进村入户,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各电商平台功能,促进群众网购网销意识明显增强。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重点加大对典型成功案例的树立和宣传。
鼓励涉农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将传统的商务流程信息化,全面引导涉农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与宣传,提高基层政府、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八)示范项目专栏公开公示与信息报送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监察、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在专栏上公开公示实施方案、项目内容及其招投标、资金使用等信息,定期更新工作进度。根据商务部信息智能日报、月报、年报等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报送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6年01月至2016年12月)
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7年01月至2018年6月)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择优公开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使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树立电商创业典型案例和优秀个人,引导舆论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商业局、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办”联合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商业局、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必要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自评整改阶段(2018年7月)
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准备基础材料。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制定的制度和措施以及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等。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在全面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成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实现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成立县电子商务办公室,为县商业局内设机构,由2-3名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和电商基础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电商工作。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制定科学严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提出合理的工作目标、进度安排与时间节点要求。整合中央财政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和社会资金,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账户。
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构建有利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涉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推广、包装设计、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帮扶政策;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机制,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服务环境。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在相关政策引导下,积极统筹税收、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资源,形成政策支持合力,强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三)健全管理制度
县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制定《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由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制度,建立项目审核、监管、验收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工作方案、项目申报、项目内容、资金安排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查考核
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作为“电商吉安”建设的核心内容,纳入乡镇及有关县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按照“能考核、能督查、能激励、能问责”原则,县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商务、财政、扶贫等部门配合,实施月调度、季督查“综合示范工作”推进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等。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项目承办企业要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目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台账,及时上报项目建设相关数据和工作推进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网络、网站、微信、广播电台、报纸、电视台、乡村墙体等媒体工具和载体,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及时报道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以培养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大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鼓励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支持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
(七)专家全程指导
本着“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原则,聘请国家级电子商务专家、绩效考核评审专家等高端人才,为我县电商发展提供全程的咨询顾问与专业技术指导,进一步确保项目的平稳顺利推进,完成预期目标,达到预期效果。
—16— |
填报县(市):盖章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承办单位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推进 时间节点 |
项目建设目标 |
投入金额(万元) |
||||||
合计 |
中央 资金 |
市县财政配套 |
社会资本 |
|||||||||
1 |
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待定 |
充分利用现有电商产业园场所资源,改造建设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孵化园),购置产品展示设施设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系统等,进行软装修和电商氛围打造。采购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以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本地农村电商集“人、货、场”三位一体的生态体系,以“农村产品上行”为核心的本地电商产业集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
2016年01月 ~ 2018年12月 |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基础公益性和特色微利性服务,具备为企业、网商、服务商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孵化支撑、大数据汇聚、电商信息化管理等功能,为当地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
1000 |
500 |
0 |
500 |
|||
|
农村电商乡镇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建设项目 |
吉安农村淘宝公司、吉安邮政公司 |
支持对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基础软硬件装修,配置电脑、显示屏、扫码枪、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人员管理、站点远程信息化管理、展示柜台等必要设备设施,负担上网费用和对站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 |
2016年01月 ~ 2018年12月 |
服务站点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和贫困村,站点具备必要的电商服务硬件和网络设施,站长能熟练操作电商平台,能为农户提供网络代购、农村产品代销、缴费支付、话费充值、寄揽快递、信息咨询、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其中乡镇级电商站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小微电商(网商)孵化、整合当地农特产品线上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承接物流快递等。 |
430 |
180 |
50 |
200 |
|||
3 |
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程 |
赣州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 |
优选电商企业、培训机构对政府、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及返乡大学生等,开展各类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素质、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农民参与电子商务产业链就业的能力。 建设网络报名、在线培训、调研、跟踪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免费的远程网络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并提供在线辅导。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发现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产供销对接、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
2016年01月 ~ 2018年06月 |
对基层干部及电商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普及电商基础知识。加大贫困户培训力度,支持电商协会开展活动。提高返乡大学生、农民及贫困户参与电子商务产业链就业的能力。累计培训人员3000人次以上。 |
120 |
100 |
20 |
0 |
|||
4 |
物流基础服务设施与配送体系建设工程 |
待定 |
依托电商产业园,建设县级农村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在乡镇所在地建设相应的公共仓储配送分中心,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县乡村物流,县到乡镇1天以内、县到村2天以内完成配送,各乡镇服务站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统一分拣、统一揽收,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
2016年01月 ~ 2018年12月 |
建设县级农村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各乡镇服务站与村级电商服务点。整合现有县乡村物流,县到乡镇1天以内、县到偏远乡村3天以内完成配送。行政村物流快递覆盖率达到70%以上。 |
990 |
450 |
40 |
500 |
|||
|
农产品上行和品牌培育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
待定 |
对吉安县名优农产品应用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加大对“三品一标”、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及品牌商标相关认证的申报支持。引导农业企业增强商标和品牌意识,支持县域农产品品牌。引进农产品开展溯源系统,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对农产品生产各环节实施质量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追踪农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制定相关制度保障溯源系统规范持续运行。 |
2016年01月 ~ 2018年06月 |
建成一套农产品溯源标签系统和溯源管理系统,支持品牌认证及商标注册,出台配套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 |
70 |
|
0 |
0 |
|||
6 |
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改造和营销体系 |
待定 |
建设线下特色产品展示馆1个,依托知名第三方平台建设线上地方特色网店,围绕农产品上行开展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 |
2016年01月 ~ 2018年06月 |
建设线下特色产品展示馆1个,完善农产品上行基础设施建设。 |
50 |
50 |
0 |
0 |
|||
7 |
农村电商信贷服务 |
商业银行 |
支持金融机构助力农村电商,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无需抵押和担保的贷款服务,将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贷款保证金,为农村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提供融资扶持。 |
2017年01月 ~ 2018年06月 |
通过提供贷款保证金的方式扶持网店和小微电商企业10家以上。 |
900 |
50 |
50 |
800 |
|||
8 |
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与应用推广工程 |
待定 |
1.委托相关机构制定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针对我县农产品聘请专业美工设计包装;3.在电视、多媒体等渠道宣传推介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及发展情况;4.在全县各村镇营造电商氛围,如挂电商标语横幅、刷电商标语墙、电商贴画等;5.制作县电商宣传手册、展板、专题影像资料等;6.县重要地段投放广告,宣传吉安电商发展。 |
2016年01月 ~ 2018年10月 |
完成吉安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规划编制。提升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业就业氛围,促进吉安传统产业快速健康的转型升级,加速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工作进展,使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实现跨越式发展。 |
140 |
100 |
40 |
0 |
|||
总计: |
3500 |
1500 |
200 |
1800 |
附件
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分项项目表
项目一
项目名称:吉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承办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
项目地址:吉安县电商产业园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社会资本500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充分利用现有电商产业园场所资源,改造建设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孵化园),购置产品展示设施设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系统,进行电商信息化管理与服务等,进行软装修和电商氛围打造。采购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以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本地农村电商集“人、货、场”三位一体的生态体系,以“农村产品上行”为核心的本地电商产业集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对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基础装修、购置设备设施、支付必要的房租、水电费、网费等日常费用,建设数据采集统计、电商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数据汇聚与分析等功能。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8年12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目标实施效果: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基础公益性和特色微利性服务,具备为企业、网商、服务商和个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孵化支撑、大数据汇聚、电商信息化管理、数据汇聚与分析等功能,为当地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吉安县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先由承建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交易情况、资料核对,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项目二
项目名称:吉安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承办单位:吉安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吉安县邮政公司
项目地址:乡镇及行政村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万元,社会资本200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支持对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基础软硬件装修,配置电脑、显示屏、扫码枪、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人员管理、站点远程信息化管理、展示柜台等必要设备设施,负担上网费用和对站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站点覆盖60%以上行政村。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支持建设乡镇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累计185个以上。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8年12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目标实施效果:服务站点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和贫困村,站点具备必要的电商服务硬件和网络设施,站长能熟练操作电商平台,能为农户提供网络代购、农村产品代销、缴费支付、话费充值、寄揽快递、信息咨询、小额存取款、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其中乡镇级电商站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整合当地农特产品线上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服务中心和站点建成后,先由承建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所有服务中心和村级站点、资料核对、并对软硬件配置、实际运营交易数据、站点人员操作熟练程度、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记录、物流收发记录等所有日常交易数据进行核对,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项目三
项目名称:吉安县电子商务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赣州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
项目地址:县城及乡镇培训场所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0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对政府、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及返乡大学生等,开展各类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素质、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农民参与电子商务产业链就业的能力。建设网络报名、在线培训、调研、跟踪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免费的远程网络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并提供在线辅导。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发现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购买有资质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搭建网络培训与服务系统等。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目标实施效果:1、累计培训人员3000人次以上。2、建成一套网络培训与服务系统。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分任务分阶段进行验收,先由培训机构和承办方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核实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或培训任务通知》等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授课人基本情况和资质、培训方案、时间、地点、课程设置及内容、培训课件材料、学员名册、签到记录和现场培训照片等培训档案,并对学员进行现场或电话抽查。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项目四
项目名称: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承办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
项目地址:县城、各乡(镇)全覆盖、辐射80%以上的行政村。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40万元,社会资本500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依托电商产业园,建设县级农村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在乡镇所在地建设相应的公共仓储配送分中心,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县乡村物流,县到乡镇1天以内、乡镇到村2天以内完成配送,各乡镇服务站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统一分拣、统一揽收。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建立县仓储分拣中心,乡(镇)店面升级改造,购置电脑办公用品,补助购置车辆、分捡设备等所需硬件并保证三年内转让,开通邮路等。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8年12月底完成,并投入运营。
目标实施效果:建设县级农村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各乡镇服务站与村级电商服务点。整合现有县乡村物流,县到乡镇1天以内、乡镇到村2天以内完成配送。行政村物流快递覆盖率达到60%以上。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物流服务点建成后,先由承建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所有物流中心和村级物流服务点、资料核对、并对软硬件配置、实际物流收发记录、配送时效等所有日常交易数据进行核对,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项目五
项目名称: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承办单位:待招投标确认
项目地址:吉安县境内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对吉安县名特农产品应用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加大对“三品一标”、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及品牌商标相关认证的申报支持。引导农业企业增强商标和品牌意识,支持县域农产品品牌。引进农产品开展溯源系统,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对农产品生产各环节实施质量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追踪农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制定相关制度保障溯源系统规范持续运行。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70万元。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追溯标签,产品包装设计,监管体系与农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系统等。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8年06月底完成,并投入运营。
目标实施效果:建成一套农产品溯源标签系统和溯源管理系统,支持品牌认证及商标注册,出台配套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各子项目建成后,先由承建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资料核对、并对运营及所服务企业实际效果情况进行核对,查看农村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包装、预冷、网络营销等后台数据,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项目六
项目名称: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改造和营销体系
承办单位:待定
项目地址:吉安县境内。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
项目建设实施内容:建设线下特色产品展示馆1个,依托知名第三方平台建设线上地方特色网店,围绕农产品上行开展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用于吉安特色网店建设、运营及吉安农特产品宣传、推广和营销等。
目标实施效果:对接农产品网络购销、服务涉农企业和产品触网转型。建成运营后,将进一步拓宽网络流通市场和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以销带产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对展现吉安县农业文化、宣传吉安特色农产品信息、促进农业产品交易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与传统农产品线下渠道互补,推进吉安农业产业发展。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先由承建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交易情况、资料核对、并对宣传推广网销农产品的实际效果进行核对,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项目七
项目名称:吉安县农村电子商业金融平台建设
承办单位:商业银行
项目地址:吉安县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万元,社会资本800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支持金融机构助力农村电商,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无需抵押和担保的贷款服务,将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贷款保证金,为农村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提供融资扶持。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支持政府与商业银行合作,解决农村小微电商企业、个体网商、涉农企业等企业和个体融资难的问题。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8年6月底完成。
目标实施效果: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无需抵押和担保的贷款服务,解决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资金短缺问题;也为商业银行带来商机,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金融服务(信贷等服务)完成后,先由承建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资料核对、银行账单确认,并对所服务企业(个体)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查验。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项目八
项目名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
承办单位:政府采购确认或商业局报政府批准确定
项目地址:吉安县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40万元。
项目实施内容:1、委托相关机构制定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针对我县农产品聘请专业美工设计装修包装;3、在电视、多媒体等渠道宣传推介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及发展情况;4、在全县各村镇营造电商氛围,如挂电商标语横幅、刷电商标语墙、电商贴画等;5、制作县电商宣传手册、展板、专题影像资料等;6、县重要地段投放广告,宣传吉安电商发展。
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制定我县电子商务产业规划,产品美工摄影设计,电视、多媒体等媒体宣传,吉安电商园宣传册、贴画、宣传单、横幅等宣传推广。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8年06月底前完成。
目标实施效果:提升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业就业氛围,促进吉安传统产业快速健康的转型升级,加速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工作进展,使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实现跨越式发展。
项目验收标准及流程:分任务分阶段进行验收或确认,先由承建单位向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材料申请验收。验收申请受理后,由县商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及时验收。要求验收必须实地考察、资料核对、并对规划和宣传的实际效果进行核对,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时签署意见书,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组织再次验收。所有验收材料,均存档备查。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