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电子商务办公室
吉电商办字[2017]2号 签发人:郭勇武
关于吉安县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站点)验收结果的报告
根据《吉安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吉县府字[2017]121号)的文件精神,依照《吉安县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验收办法》(吉商综字[2017]30号)要求,抽调商业局、财政局和扶贫办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实地考察,逐一对照,查看数据和材料等方式,对全县85个电商服务中心(站点)进行了考核,并于2017年12月15日在商业局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全县85个电商服务中心(站点)进行扶持。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吉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监督举报电话:县商业局办公室0796-8442247 县纪检0796-8442323 县审计局0796-8442380
一、评分结果
1.100分以上站点:16个;
2.90-99分站点:21个;
3.80-89分站点:37个;
4.70-79分站点:9个;
5.服务中心:2个;
二、补助标准
1.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每个补助10万元;
2.100分以上站点每个补助2.2万元;
3.90-99分站点每个补助2万元;
4.80-89分站点每个补助1.8万元;
5.70-79分站点每个补助1.6万元;
希望受到扶持的电商服务中心(站点),再接再厉,继续把工作做得更好。
特此报告
吉安县电子商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